公司从去年10月开始工资未足额发放拖欠至今,问老板讨就说公司没进账没钱,可实际公司从12月开始皆有项目款进账?
[律师回复]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令人焦虑,非常理解您此刻的心情。公司的做法很可能已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涉嫌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报酬。针对您提到的“项目款进账”与“归还暂借款”问题,这属于案件的关键事实。若公司账户确有资金流入却未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反而将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对公司财产的不当处置。但具体性质的界定,需要结合转账凭证、财务账册、公司章程及借款协议等原始材料来综合判断。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先着手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以及能证明公司有项目进账的线索(如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重要基础。我们律所专注于劳动争议领域,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如果您需要进一步分析案情、制定更具针对性的维权方案,非常欢迎您携带现有材料来所里面谈。我们可以为您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风险评估,共同商讨最合适的解决路径,助您高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