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从一个朋友手中受让一间训练学校所有权,但这间训练学校又是我朋友从这间训练学校举办方手中转让过来的,两方签有所有权转让协议,举办方在协议中把训练学校的所有权转让给我朋友,并把办学许可证的法人代表改为我朋友的姓名,但举办方一项并无更换。请问:我如果我跟朋友签订一份协议,把学校的所有权转让给我,并把训练学校法人代表更换为我的姓名。(当然我要付他一笔转让费。)这样可否合法这样将来会与举办方产生法律纷争吗答复:你好,你这个问题问的比较复杂,如果是一个物品的所有权甚至是一个公司的所有权一经转让完成,那么它的所有权利就已经转到受让人手中和原所有人无任何关系,但你所说的是一间学校,学校的所有权除了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权以外还需要教育部门的特殊许可才可建立教育组织,因此这种转让不是一个简单的股权转让,除了把法定代表人的名称改成你本人的以外还必须征得准许解决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准许,这样才算手续完整,才不会发生纷争。(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