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改制单位员工如何办理有毒有害提前退休?问题解答如下, “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是由各行业主管(如:化工部、冶金部等)将本行业统计、归纳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上报到国家劳动部审批后,再返回到该行业执行。所以,如想了解本行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等可以提前退休工种”,应该到当地劳动部门查阅特殊工种目录,在目录内的即可认定为属于“可以提前退休工种”。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但还必须具备下述一个条件:(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10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规定,由各市劳动保障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