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跟你说吧,你朋友无获到房屋证,所以他没资格谈“卖房”。最多能算将该套房的购房份额通过想办法让给你而已。何况你还想借贷,没正规合法的购房手续公积金中心是不会受理的。你们目前能唯一想的办法,能做的事,就是与开发商商量,获到它认可先解除原购房合同,房款不退。在办结束退房手续后,以你的名义再次与开发商解决购房手续,然后顺理成章地获到购房典质借贷。问题的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认可、或为什么会认可这仅有利于你、但它没好处还得费力办这事琢磨明白了,想到办法了,就去试吧。强调,在房地产交易法规很完备的当今,“更名”购房合同早就不可行,是子乌虚有的办法。不信就去查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