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职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条件是:
1、2015年1月1日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住院以出院日期为准,门诊以费用日期为准);
2、职工生育或施行计生手术时正常参保,且之前累计已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未满一年的至申请报销时已累计参保满一年);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只需符合第1条规定;
4、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必须符合第1条、第2条的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不能使用的使用参保人存折帐号复印件或银行借记卡,另需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另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就业配偶户籍地城乡(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未享受当地生育报销待遇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