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精神病人的产权过户也是可以过户的 但是只有其监护人可以过户 是其家人 但是不是其合法的监护人也是不能处理其房产的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成年人的监护人只可能发生在该成年人因疾病等情况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 最常见的如精神病患者。
此时依据我国民法及民通意见等规定
该成年人的监护人次序依次为1他的配偶 2父母或成年子女3其他近亲属 4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5没有上述4类人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次序的 原则上如果前后次序的监护人发生抢夺监护权的争议 都是由前一次序的人行使 如果是同一次序 或者是有其他情况无法确定监护人 或者是都不愿行使监护权利 则应该有有关单位加以指定 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