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将向您提供以下三项必不可少的补偿:
首先,是关于您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充分补偿。
对此类补偿的标准,我们不得低于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所公布的,与您的被征收房屋相似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其次,便是我们对您可能涉及到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的费用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三,我们还会对由于此次征收而给您带来的可能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在此基础上,我们您既可选择获取货币形式的补偿,也可以选择以房屋产权调换来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