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用人单位须依据职工花名册进行个人账户的开设手续,并计算出所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随后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操作;
而对于曾在其他单位缴纳过住房公积金且现转入本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提交其公积金的转移通知书,同时填写相应的公积金变革清单以及公积金汇缴说明书等文件,以完成公积金的缴纳工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