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拆迁而未能签署相关文件时,若决定发起行政诉讼程序,需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如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方面的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应由人民法院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同时向对方当事人进行通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