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受害人在请求工伤认定时,如果雇主未能提供出勤记录,他们仍有可能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相关证明以支持其主张:
首先是获得在场员工的证言,其次便是利用该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记录作为关键证据,以此来进行有效的工伤认定。
在我国,劳动者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交以下必要材料:
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若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考虑使用以下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