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若当事人交纳了定金且依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时,则其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可予以退还或用于抵扣合同价款;
反之,如特收定金的一方违反相关协议条款,导致定金无法交付或产生其他损失的情况下,该方需向已交纳定金的另一方退还双倍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