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举措显然并不合理。
倘若企业将员工转移至其子公司后进行无辜辞退,员工完全有权利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及相关赔偿金。
这一行为无疑属于变相的解雇员工之举;
在正常情况下,当企业决定辞退员工时,应向员工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补偿的具体标准则通常按照员工每工作满一年便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