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江苏省东海县境内,执业律师为涉嫌违法或面临刑事指控的被告人员申请获得取保候审许可之后,会见被告人员的次数并未受到法定的任何限制。
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及取证所需,以及被告人员自身的需求,律师会自行决定每次会见的时间安排。一般来说,为了充分掌握案情,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并为被告人员制定有力的辩护策略,律师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分别进行多次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