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逮捕期通常并未涉及到任何形式的审讯行为,然而,若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则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相关质询和询问。公安机关有权对涉嫌构成现行违法行为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实施逮捕,这些嫌疑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先行拘留:
(1)正在进行非法活动,包括犯罪行为准备或执行阶段,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发现的;
(2)经过被害人甚至在场目击者证实其有犯罪行为;
(3)在本人或其居所或周边环境中搜寻到有效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通过自杀、逃跑等方式掩盖罪行的;
(5)有故意毁坏、伪造证据或串供的明显倾向的;
(6)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和真实身份的;
(7)涉嫌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体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