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案件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以及何时启动该程序,这主要取决于嫌疑人目前所处的拘留状况,案件本身的性质类别,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充分程度等等诸多复杂的因素。当法院或者检察院对嫌疑人进行评估后,若判断其并不具备逃跑或干扰案件进一步审理的可能性,并且不会对案件的处理产生不利影响时,他们有权决定启动取保候审程序。通常来说,这样的流程会在嫌疑人被捕之后不久就开始启动,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