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本人抑或是其近亲属甚至聘请的律师均可向负责案件处理的司法部门递交一份正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同时附上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其次,负责案件处理的司法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份《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经过县级市公安局或者地级市公安局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最后,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提出保证人需要填写一份保证书或者提交相应的保证金,由负责案件处理的司法部门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