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当犯罪嫌疑人正处于拘留状态时,家属通常无法直接探视他们。
然而,他们可通过聘请律师来获取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动态,以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在这种情形下,唯有律师具备资格访问涉嫌罪行的信息,并会面嫌疑人。
此外,若嫌疑人已被正式逮捕,聘用的律师可以代表其为获取保释许可提出申请。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前必须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咨询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并有机会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以便了解相关案件详情。在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中,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