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问题,其具体时限应当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明确规定。
2.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法定的义务和条款,那么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他们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书,前往指定的银行办理保证金的全额退还手续。
3.而对于取保候审保证金何时能够顺利返还给当事人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公安机关是否已经依法做出了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一旦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决定,那么返还的速度将会相对较快;反之,如果是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则通常情况下需要等待最多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的处理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