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因经营困境导致破产而无法支付员工薪资之际,员工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来保证自身权益的妥善维护。在这一流程当中,将特别针对薪酬问题采取优先赔付措施,确保员工能够及时收回其应得利益。若公司资产限于无法全数偿还员工工资的窘境,则员工有权对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
此外,政府亦有可能设立相应的保障基金,为员工提供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援助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