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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避风塘招聘的一个普通兼职工。但是这次我拿到工资的时候经理跟我说我们非全日制工的工资也是要扣税的。非全日制用工扣税方式是什么样子?

帮助10人 7.6k浏览 匿名 2018-05-24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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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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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35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全文
    14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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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用工扣税方式是什么样子?
    需要交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雇用员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处理。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企业(保险企业除外)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因此,如果上述兼职销售人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可以在比例内限额扣除。
    3、招聘使用兼职员工时,应结合国税函[2005]382号和财税[2009]29号文件进行税收处理,劳务报酬所得需开具相应发票入账。
    全文
    9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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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扣税方式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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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扣税?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来说,工资是按照小时计发的,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因此不需要交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用工方式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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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其他形式盗窃罪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涉及到入室盗窃行为者,应以盗窃罪论处,按照相关法律条文,需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且需在此基础上另行处罚罚金。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盗窃公共和私人财产的犯罪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行径,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附加责任。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其所面临的刑罚将升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附加责任。
至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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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全日制用工要扣税么?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只要达到起征点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起征点是一样的,起征点为五千元,如果超过了五千那么超过的部份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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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涉嫌非法拘禁罪最多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判处十年及其以上刑期的案件,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1.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行为性质:若行为人未经授权而非法限制或剥夺他人自由,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相关处罚措施。
2.是否存在暴力或侮辱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需要加重处罚力度。
3.犯罪后果的严重程度:若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行为导致受害者受伤甚至死亡,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这是决定刑罚轻重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那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予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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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扣税吗?
非全日制用工扣税,虽然此时公民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但是依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此任何职员都不得以自己与单位建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为由,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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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刑事拘留年龄限制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未成年人群体,我们做出如下规定:未满十二周岁者,不适用于刑事拘留的规定;对于年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者,倘若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严重犯罪行为,并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度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情节极为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并追诉,方可实施刑事拘留的措施;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只有在涉及特定罪行时才会被采取拘留的处罚方式;
至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则适用于刑事拘留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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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
不可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35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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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法拘禁罪不能自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拘禁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范畴。当行为人采取非法手段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惩罚。若在此过程中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被加重处罚。对于前述犯罪行为,如果导致受害者重伤,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而若致其死亡,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此外,若行为人在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他人伤残或死亡,将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值得注意的是,若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最后,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前述三种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债务绑架他人是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框架,为了追讨债务而采取非法手段拘禁或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应被界定为以非法拘禁罪进行论处,情节严重者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以下列举了可能被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几类情况:拘禁债务人的家属并对之施加威胁来获取债务;单独拘禁债务人本人并要求对方履行债务义务;亦或是,拘禁债务人并向其相关亲属催讨债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指的“亲属”范畴仅限于与债务人存在共同财产关系的配偶、存在抚养关系的子女以及存在赡养关系的父母等人。若涉及到其他亲属,便有可能构成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其他亲属财物的意图,进而转变为更为严重的绑架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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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计酬有哪些方式
结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72条中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一般采取的是小时计酬,但是具体的标准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计算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需要根据确定的小时工资标准,再加上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才能计算最终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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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拘禁罪系指行为人在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公然违背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规定,非法强行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该类犯罪活动的构成要素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从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看,它属于一般主体类型,这意味着任何人只要达到了严格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均有可能成为此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其次,从行为本身的内容角度出发,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非法地限制或者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关押、扣留等人身自由受限的情形;
再次,从主观心理状态的层面来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存在明确的故意心态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侵犯到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却仍然坚持实施这种行为;
最后,从客观结果的角度分析,本罪的成立还需要满足实际造成他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或者剥夺的事实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人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被严格限制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内部的特定职业群体,其中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董事、监事,以及除董事、监事以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普通员工;
同时也涵盖了其他各类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从业者。
然而,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士,则无法成为该罪名的潜在犯罪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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