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3年3月份,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是为了结婚的打算,房本和贷款合同加上了前女友的名字,份额我占90%,前女友占10%。后来2023年11月份,两个人分手了。现在想将前女友的份额转到我这边,房本名字变更为我自己。但是现在贷款还没有还完。 所以我也咨询了好多律师,给到了我统一的答复就是,可以打撤销赠与的案子。女方也愿意。 并且现在我已经委托了律师,这个案子已经开庭结束了,前女友也同意。现在就是 法官这边,一直在纠结银行这方面的问题。迟迟不下判决书,老让我撤诉,或者追加银行为被告。 我的律师被折磨的没办法了,现在在去和银行沟通了。
[律师回复] 您好,这个问题,法官在判决时考虑银行方面,可能是因为贷款合同涉及双方共同责任,且银行作为债权人,在贷款未清的情况下,对房产有一定的权益。 追加银行为被告或通知银行作为第三方参与可能是为了确保任何房产所有权的变更不会损害银行的利益或影响其贷款回收
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时间,特别是在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金融交易时。保持耐心,并与您的律师紧密合作,以确保所有步骤都按照法律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