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1是多少
[律师回复] “N+1”是劳动法律体系下,针对特定解除劳动合同场景的经济补偿通俗表述。
N的核算规则
N对应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的核算规则
+1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该额外支付的工资标准,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确定。
月工资统一核算规则
这里涉及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核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N+1”的适用范围
该补偿方式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类情形。第一类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第二类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第三类是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后未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违法解除的对应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通常所指的2N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