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时哪些情况能追加担保人
[律师回复] 1. 在执行程序里,有几种情况能把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是在执行依据规定的债务履行期过了之后,担保人给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承诺,说自己愿意替被执行人还钱,那法院就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把这个担保人追加成被执行人,让他在承诺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 执行的时候,要是有第三人给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可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到了之后还是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就能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把这个第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去执行他提供担保的财产。
3. 要是公司是被执行人,它的股东没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就把股权转出去了,而且受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事儿,当公司的财产没办法还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把原来的股东和受让股权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们在没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要是股东给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符合前面说的担保追加条件,也可能被追加。
要提醒的是,把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要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后,觉得符合追加条件,就会裁定追加。要是担保人对裁定有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是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