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还能否用企业名义签合同
[律师回复] 企业走到破产这一步,在正常情况下,其实仍然存在以自己名义签合同的可能,但这里面有不少法律门道。
依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就得接管企业的财产、印章、账册等资料,掌管企业内部管理,还能代表企业参与各类法律事务。所以,进入破产程序后,真正操办签合同这件事的是管理人。
要是签合同是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并且对破产程序来说很必要,像为了维持企业继续营业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这种时候管理人就有权以企业名义签合同。只不过,要是决定让企业继续经营或者停止经营,管理人得及时给债权人委员会汇报;要是没有设立债权人委员会,那就要赶快报告给法院。
但是,如果签的合同跟债权人共同利益没关系,或者会损害破产财产,那管理人就不应该以企业名义签。
这就提醒企业和管理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不能随意以企业名义签合同,要好好遵法行事。管理人得结合实际情况,仔细权衡是否该签合同,还有怎么签合同,确保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让破产程序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