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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划拨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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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8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候就因为各种因素,只有20年的使用期限;另一种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只剩下20年了,房地产二手买卖的时候,新证都只写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的。
我想咨询一下划拨土地使用权续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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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迁户口咨询哪里咨询?
常州迁户可以到当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咨询相关的政策,在迁户前需要了解清楚常州迁入户的条件以及手续,然后再去办理迁出手续,常州的迁户的办理流程是:①申请②提交材料③受理⑥审批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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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被征收补偿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国家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明文规定了征地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价格补偿款项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在前三个会计年度中的年平均产量作为基准来予以确定;
另外,对于土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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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手续是怎样的?
土地划拨手续是:申请、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公开交易、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出让手续等,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土地类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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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小股东申请公司破产手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虽无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然而可提议解散公司,继而进行全面清算。
第一步,如公司需要进行解散清算程序,则需自成立清算组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清算组成员以及清算组负责人的详细信息向企业注册机构提交备案申请;
第二步,清算组必须通过书面通知以及在规定时间之内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将公司名称、办公场所、法人代表、注册号码、解散原因、清算启动日期、清算组成员及其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告知债权人;
第三步,债权人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或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合法债权。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详细阐述债权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清算组有责任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步,清算组需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合理的清算计划,并上报给股东会议或法院予以确认;
第五步,清算组按照已获批准的清算计划,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处理;
第六步,当公司清算工作完成之后,清算组需撰写清算报告,并上报给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或法院予以确认;
最后一步,清算组需向企业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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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
咨询劳动合同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劳动局)去咨询或者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咨询也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去这里咨询,如果是需要仲裁的,申请之后会在五天之内受到是否接受仲裁的回复,如果仲裁机构受理了,那么就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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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益生建设项目怎么使用土地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被征收土地原有的使用目的进行补偿。
对于耕地的补偿费用,它包含了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金。
在制订区域性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土地原来的使用目的、土地资源情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年对此进行调整或重新发布一次。
其次,经过对划定范围内的实际用地面积进行精准计算,然后将其转换为“亩”这样的单位面积,最终才能确定该土地的相应补偿费用。
此外,还涉及到青苗补偿费用。
在土地征收片区的地上附属物中,通常包括但不仅限于苹果树、梨树、花椒树等多种植物。
其中,苹果树的补偿金额相对较高。
而其他类型的地上附属物中,最具价值的可能就是闸塘、坑塘、浅井这三类。
当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同时他们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时,政府将会向他们提供安置补偿费用,通常以每月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补偿金额则需要依据土地征收后的实际面积来计算,计算单位通常采用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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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盗窃初犯者能判缓刑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初犯,然后是没有预谋的,并且积极配合警方退还赃款的,那么法官完全可以考虑对罪犯进行宣告缓刑。但犯罪嫌疑人的盗窃数额不应超过三万元,否则不可以对罪犯进行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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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损失巨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一、申请人所需提交的相关证件:
1.受到伤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复印件;
2.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无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证书;
3.病患在医院门诊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详细病历记录本;
4.医院针对该伤员所进行的全面住院治疗病历资料;
5.所有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证明文件,同时还需提供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发票;
6.关于伤员因伤势而导致的休息时间与工作损失的医疗诊断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如存在扣发工资的情况,则需提供相应的收入扣除证明;
7.关于需要他人护理的证明文件,以及护理费用的正式发票或收据;
8.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的正式发票;
9.若需要补充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有);
10.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及其鉴定费用的正式发票(如已进行司法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有);
1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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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异议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为顺利实施担保物权,必须向相关司法机构提交以下五个方面的实质性资料
1、应出具详尽的书面申请,申述书内须涉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全名或法定名称、详细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关键性的个人及团体信息,同时表述清楚具体的申请事项、事实根据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2、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担保物权确实存在,这些证据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以及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3、需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已经成熟;
4、需对担保财产的当前状况进行详细的描述;
5、如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还需提交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可能需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租赁纠纷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现行相关法规条款,包含有如下范畴内的双方配偶应共同承担的债务:
由双方签署确认,或仅由单方面签署,同时得到对方认可的债务;
以及任一方以家庭生活之需借款所导致的债务。
然而,若借款金额超过了日常生活所需,那么此类债务将被视为个人债务。
除此之外,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外应视为一个整体,尤其是当他们拥有共同的事业时,任何一方作为代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相对方都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夫妻双方共同做出的决策,因此,他们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该笔债务,即便夫妻间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或者夫妻双方曾就某项债务达成过个人责任的协议,在此情况下,法院仍会支持相对方的诉讼请求。
在偿还债务之后,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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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土地胡波手续办理的流程首先是向土地资源管理局提交申请书;其次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一并提交(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平面布置图等);最后等到土地管理局审核通过了之后就可以去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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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的详细流程包括:
首先,制定并签署公民代理委托代理合同;
其次,根据双方意愿共同决定代理权利范围、代理费用总额以及付费条件和支付方式;
第三步,签名确认并按下手印;
最后,委托人向代理人开具授权委托书以明确赋予的是一般性权力还是特殊性权力。
办理过程中所需的文件资料如下:
1.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2.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若为近亲委托,则应提供能证明其与当事人之间具有近亲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
4.如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推荐,则须提交推荐证明;
5.若委托人为工作人员,则需提供能证明代理人属于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文件;
6.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均需签署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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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房产证规划用途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产证上用途标注为“商业”与“办公”之间的差别,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两者的产权年限存在显著差异,商业类地产的使用期限一般为40年,而办公性质的物业则为50年。
其次,当相关单位在经过合法程序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后,需凭借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当地县级或以上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待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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