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丢失者可以先登报公示,带齐
身份证件、
购房合同及
房产证原件到地税部门办理补票手续或让地税部门复印一张存根联并加盖公章。
契税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首先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然后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这份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最后再凭报纸和相关
购房材料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