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是在
产假阶段还是在特殊情况下所享有的保胎假和哺乳假的时段内,员工均应依法获得相关
工资收入。
具体来说,其工资结算方式如下:
1.保胎假:
在此期间,员工将按照
病假的标准领取薪酬福利,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出具的相应医学证明。
2.产前15日休假:
在这段时间里,员工的薪资将根据他们每月实际工资的80%进行发放。
3.产假:
自产假开始之日起,员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这个项目是国家为了支持产妇付出而设立的补贴项目,其具体金额将根据您原本所在单位向
社会保险部门申报的工资基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而定。
然而请注意,实际上到手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为这两项待遇不得同时享受。
若您所得的
产假工资超过了生育津贴,超出的部分无需扣除;
反之,若少于生育津贴,则此不足部分需由贵司自行承担并予以补充。
4.哺乳假:
从宝宝出生后的第6个月起至满周岁的前6个月,员工可按照其工资的80%领取薪资福利;
若哺乳期限有所延长,则应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的70%进行发放。《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
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