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实际操作中,若
拆迁部门未能遵照协议之约定按时支付补偿款项,那么受拆迁方有权依据相关协议条款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以期获得补偿款项的顺利履行。
通常而言,
拆迁补偿款项会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2.拆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指由拆迁方针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所提供的补偿措施。
当拆迁方故意拖延支付拆迁款项时,受拆迁方可依法提起诉讼程序,法院将会作出公正裁决,责令拆迁方必须支付相应的拆迁款项。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