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购买合同更名之事,需按照具体的情况区分处理,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进行操作方可完成:
1.
预付款登记之前:在这一时期内,
购房者若是有意改变购买方的姓名或者增设购买人,相比之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较为简便易行。
2.预付款登记之后:若新增加的购买人与原购房者存在直接的血亲亲缘关系,则可以在预付款合同上进行更名,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当提供经过公证机关认证的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对于其他非血亲关系的购买人,则应当按照预付款转让的程序进行办理,即由原先的购买人提出申请,撤销原有的
合同备案记录,然后再重新签署新的
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
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
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