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在
购房过程中遭受欺诈,建议您立即向所在地公安局进行报案。若经证实属实,开发商确实存在欺诈行为,那么您有权追回先前支付的
定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约定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然而,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应被认定为变更了约定的定金金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若
债务人履行了
债务,定金则应折算成价款或者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者未能按约定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