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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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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6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扣除。(1)成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2)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①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②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③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④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4)损失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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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这其实也就规定了对于被辞退的员工来说的话,他们必须要为这一笔具体的经济补偿费用缴纳个人所得说,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对于劳动者他们在一定时间没有固定收入可以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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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增值税差额征税适用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增值税差额征税的适用领域包括融资租赁业务;
此外,航空运输企业获得的销售额并不包含代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代替其他航空运输企业销售机票时所收取并转交给对方的价款。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对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而言,他们在提供客运场站服务时,应将其获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
在此过程中,承运方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所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同样地,试点纳税人在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及代理报关服务时,也需要将其获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另外,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时,应将其获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之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
法律依据: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第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根据税法规定可按差额征税的,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相关支付的款项后,按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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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项目
1、法定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1、奖金。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债券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补贴津贴。4、救济性款项 。5、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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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企业高管职务侵占罪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要明确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严格遵循以下五大构成要件:
首先,侵犯客体应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其主要表现形式便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侵占本单位所拥有的财物,并且这个数额须在特定范围内,即达到了法定的“数额巨大”标准,也就是侵吞的金额高达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来看,此类犯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
最后,在主观意识层面,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并怀揣着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财物的不良企图。
换言之,行为人试图在经济领域中获取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以及处分权,而无论他们是否已经实际获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力,都不会影响到犯罪的成立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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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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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购买期房并签署预售合同时,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关于房屋面积的相关条款;
其次是关于房价、收费标准及付款金额等相关信息的规定;
再次就是关于房屋质量的各项规定;
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售后物业管理的相关细则;
然后便是关于合同履行的期限以及方式的具体约定;
最后则提到关于产权登记事宜的详细说明。
此外,我们还需对房屋税费的承担进行明确了解,并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做好相应的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确认出卖方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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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否允许买卖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否允许买卖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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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力以立法形式设立行政许可。
2、根据国家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亦可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途径设定行政许可。
在必要情况下,亦可以选择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来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手段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人民政府则可运用其制订部门规章的权限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及中介机构均无权自行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
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
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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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变更注销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注销的流程概述如下:
首先,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设立清算小组,负责公司的后续事宜;
其次,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公布并发出书面通知,使他们有机会申报其享有的债权,当然,要依法妥善地对这些债权进行登记备案;
再次,由清算小组接手管理公司的运营事务,负责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随后,清算小组需要全面盘点公司的所有财产,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紧接着,清算小组需制定出详细的清算计划,并提交给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核确认;
最后,依据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批准的清算方案,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清算小组应制作出完整的清算报告,并在得到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后,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终止经营。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在严格按照以下步骤组织清算活动并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宣告公司终止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税务简易注销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和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本公司税务注销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务必向公司所在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并领取填写相应的资料和表格。
接下来,可考虑委托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向税务局提供一份详尽的清税报告。
然后,根据已获取的清税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证件,前往地方税务注销部门进行正式的注销手续办理。
最后,耐心等待税务部门的通知,以便领取注销地税登记的通知单。
在此期间,请务必按照规定期限履行纳税义务。
关于公司注销所需的各项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第一,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第二,清算组成员的《备案确认申请书》;
第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做出的决议;
第四,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第五,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律师回复] 解析:
父母在将房产赠与其子女时需要支付如下税费:
(1)赠与方需缴付契约调节版税率、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以及产证印花税等;
相反,受赠方则主要负责百分之三的契约调节版税率,即赠与房屋税务核定价乘以3%的结果、此外还需缴纳80元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用和每套产证印花税5元;
(2)个人所得税得以豁免。
由于父母将其所拥有的房地产产权无偿地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因此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豁免待遇。
关于父母向子女赠予房地产并完成过户手续的具体流程,大致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签署赠与合同、缴纳相关的税费、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然后进行房产公证,最后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
在此,我们有必要明确的是,房产赠与行为实际上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自愿且无偿地赠送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而另一方则愿意接受该赠与的一种民法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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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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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企业更换银行基本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账户变更事宜。
若开户单位出现人事调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对其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印鉴或出纳员印鉴进行变更,应按照相关程序填写《更换印鉴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待银行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填写印鉴卡片,并将原有预留的印鉴卡片予以注销。
若单位因某种特定原因需要更改账户名称,应向银行提交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函件;
对于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而言,还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经过银行严格审查核实后,方可变更账户名称,或者选择撤销原账户,再另行设立新的账户。
(2)账户迁移流程。
当单位的办公场所或经营地址发生迁移时,务必及时前往银行办理账户迁移手续。
若迁入地与迁出地位于同一城市,可凭借迁出行开具的凭证至迁入行开设新的账户;
若迁往异地,则须按照相关规定向迁入银行重新申请开户手续。
在迁移过程中,若有必要,可请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代为保管原账户,但在迁址工作完成且在当地恢复经营活动后,应于一个月之内前往原开户银行结清原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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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二手车可以抵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政策法规,针对公司购买汽车所涉及的税费扣除事宜进行详细解释,如果贵司所采购的汽车系正常用途所需,则可申请对相应增值税进行抵扣。
举例来说,企业购置的各类装载机械(如叉车、铲车、吊车等)、运货车辆(如槽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以及其他运输工具,只要这些设备或车辆被投入到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非免税项目中使用,其进项税额都将予以认可并准许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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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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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交房产税必须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您询问的有关房产税收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需要向您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那些拥有房屋产权的人士来说,需依法按时缴纳房产税。
具体的征收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自用性质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房屋剩余价值的1.2%,且该项税费需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而另一种则是用于出租的房产,其应缴纳税款为租金收入的12%。
其次,对于那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士而言,他们还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项税费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米每年的税额范围在0.6至30元之间(具体金额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同样也是按年度进行计算,并分阶段进行缴纳。
最后,如果您通过出租房产获得了相应的收入,那么您还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房屋租赁税(实际上就是营业税),其税率为5%。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性房产可以享受免征房产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以及院落用地也可免于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然而,由于您父亲的房产目前被用作经营用途并且产生了出租收益,因此他需要同时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等多项税费。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98)第17号)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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