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啥

最新修订 | 2024-02-23
6.3k浏览
律师解析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有:
1、构成要件不同。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4、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入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相同点有:
(一)债务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对债权造成了损害;
(二)债权人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权人行使权利时须以其债权为限;
(四)债权人行使权利所需的必要费用,须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180****676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8****422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150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29人选择咨询律师
61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啥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3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8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5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35****40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853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73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撤诉后再起诉走什么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而选择撤回诉讼时,理论上还是有可能再次发起诉讼的。
一旦当事人选择撤诉,但其所涉及的争议并未得到彻底解决,那么他们仍然有权再次提出诉讼。
关于起诉的时间间隔,并无任何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因此在法院裁定允许撤诉之后,当事人便可立即再次发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离婚案件撤诉之后,倘若无新的状况或理由出现,那么在六个月之内再次发起诉讼的话,法院将会拒绝予以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照撤诉程序进行处理之后,若原告以相同的诉讼请求再次发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同样地,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无新的情况和理由,在六个月之内再次发起诉讼的,法院也会拒绝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7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不动产销售增值税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当纳税人提供了应税服务并且已经收到了销售款项,或者是在收取销售款项时取得了有效的证据,那么此时便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其次,如果纳税人选择先开具发票的话,那么他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便是开具发票的那一天。
所谓的“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在提供应税服务的过程中或者在完成之后所收到的款项;
而“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则是根据书面合同中所规定的付款日期来计算,换句话说,就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付款日期当天,才会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若是尚未签订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中没有确定付款日期的情况下,那么其纳税义务的产生应当是在应税服务完成之际。
接下来还有两个具体的例子:
对于纳税人提供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而言,如果采取预收款方式收款,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便会在收到预收款的那一刻立即出现;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纳税人发生了本办法第十一条中所列示的视为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那么他们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会是他们提供的应税服务彻底完成的那天。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当前62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学校代课老师怀孕合约到期后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孕妇在孕期阶段合同期限届满时是否能够续签这一问题,法律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女性有权利选择续签合同。
而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约,则必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上的补偿。
具体而言,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薪资报酬;
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
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亦将按照一个完整月份的薪资标准来进行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除非劳动者表达出明确的续签意愿或是合同期限适度延期,否则用人单位单方结束合约便是非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请求,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原有约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被执行人名下的公司可以注销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公司,尽管具有注销的权利,然而,却必须严格遵守特定的前提和条件。
具体来讲,分公司注销的过程必须依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合法的清算,这其中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需要组建专门的清算小组;
其次,要向所有债权人发出公告,并通知他们申报各自的债权;
再次,由清算小组正式接手管理公司,并开始进行全面的清算工作;
最后,清算小组需编制详细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同时还需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清算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公司而言,其注销行为并非可以任意为之,而是必须在执行法院判决之后,依照上述清算程序来完成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与老人吵架几天后死亡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此问题的回答,应依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来说,仅因争吵而导致他人死亡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当事人并无主观恶意。
当争吵引发了对方的愤怒情绪,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并未怀有恶意意图,而是保持着正常的言语交流,只是由于对方的过度激动才最终导致其身亡;
在此种情况下,争吵者主观上既没有欲致他人于死地的犯罪意图,同时亦未实际执行此类行为,故他们无需为死者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若双方均存在主观过失,那么争吵的环境以及言辞的激烈程度便成为决定当事人责任轻重的关键因素。
例如:
在公开场所发生的冲突中,如果争吵者使用恶劣的语气和言语,对受害人进行侮辱或诽谤,致使受害人无法忍受侮辱而气绝身亡,那么争吵者则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通常会被判定犯有侮辱罪。
再比如:
若气人者明知受害人患有某些疾病,如心脏病等,却仍故意挑衅激怒对方,以达到惩罚之目的。
在此情况下,若气人者采取侮辱、诽谤等手段刺激对方,从而导致对方死亡,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反之,若气人者采取其他方式刺激对方,使对方身体遭受伤害,则将被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
最后,若当事人主观上具有杀人意图,试图通过争吵的方式来谋害他人生命,那么他们将会被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4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同责对方没保险可以代位追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若对方并未购置相应的保险,则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行使代位追偿权。
在此前提下,保险公司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主要是指作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向侵害保险标的并导致保险事故的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具体来讲,当保险公司为您支付了相应金额的赔偿金后,其即享有将自身置于被保险人地位的权利,从而获取与该项损失相关的所有权益及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
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镇江工伤缴费基数与实际不否
[律师回复] 解析:
社会保障基金组织将根据缴费基准数额进行补偿,若有差额部分,则需由相关雇佣机构负责补充完善。
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来说,其所在公司不得以其个人薪资作为参考依据来确定工伤赔偿标准。
在此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组织会参考该员工在受损害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缴费工资来予以确定。
如果雇佣机构未能如实申报员工的工资收入,并且没有按照所需比例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从而导致这些员工享有的工伤保险福利水平降低,那么这笔差额必须由雇佣机构再度补充齐全。
发生工伤事故时,员工首先应与雇佣机构展开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