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

最新修订 | 2024-02-25
1.3k浏览 9点赞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律师解答
期限是6个月。
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是6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尚未竣工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
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超过6个月不行使该权利的,该权利自然消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工程款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80****575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73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0****56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84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主张期限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4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3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6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88****39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844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84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条件
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条件。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进度未按约定完成的,不能行使。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协议主张无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1、协议当事方缺乏缔结该协议所必需的资质或权限;
即他们的身份或地位不符合签署这份协议的要求;
2、协议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直接冲突,违背了国家有关的法律条文;
3、协议内容明显背离社会道德规范和良好风俗习惯;
4、参与协议缔结过程的各方当事人经过蓄意谋划,企图通过此协议损害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建设工程优先权能放弃吗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优先权是不应该被放弃的,但是,众所周知,建设工程优先权本质上是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只要不损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建设工人的权益等等,承包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放不放弃。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什么?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是一种比其他的债权更加优先的权利。并且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有三个特点,是不需要实际占据的,是不用登记的,效力是法定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网约车转非后报废年限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约车的运营转为非运营性质后,其使用寿命的限制为八年。
具体来说,如果营运载客汽车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需要将自身的性质从营运转变为非营运的话,则需严格遵循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来进行报废处理。
对于网约私家车辆而言,其报废标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
如果行驶里程尚未达到60万公里,但是使用年限已经达到了8年,那么此类车辆将会被强制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市场。
另外,对于小型和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如果其经过登记成为预约出租车客运的话,也会按照网约车的报废标准来进行报废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欠债五十万破产,有限公司还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有限责任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其所有财产将
首先用来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合法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
在完成上述支付义务之后,剩余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特定顺序进行清偿:
(1)债务人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及相关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需要划归劳动者个人账户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3)债务人拖欠、逾期未缴纳的除上述第
(1)项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应纳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
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则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怎么适用?
合同法286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承包人的优先权仅适用于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对于不能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是不具有建设工程优先权的。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法院拍卖税款优先偿还顺序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贵司因经营不善而告倒闭,面临进入破产程序之困境时,有关法律规定了清晰明确的清偿顺序:
首先清偿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共益债务,
其次依照以下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1)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费用、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这些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未按规定缴纳的除
(1)款规定内容之外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各项税收款项;
(3)最后清偿一般的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完全满足上述各顺序的债务偿还需要,由破产法庭根据比例原则进行分配。
破产企业中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监事以及高级主管的工资,将按照本企业员工的人均薪资水平予以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快速解决“非诉讼类”问题
当前62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哪些情况下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
1、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已经行使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租赁的房屋出售给了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在告知了承租人自己会出售租赁的房屋后,在15日内承租人并未明确表示自己要购买的。4、善意第三人已经购买了租赁的房屋,同时也完成了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当事人再次申诉程序的阐述,应当在所涉及的判决、裁决以及调解文书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
对于申请再度审理案件的期限,我们需要从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送最终裁判文书的日期开始计算,截止到再审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再次审理申请为止。
在此过程中所包含的时间区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受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则限制。
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决、调解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再次申诉。
申请再审的期限自法院发送最终裁判文书之日起计算,至再审申请人递交申请为止。
此期间固定不变,不受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则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期间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之日起至再审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之日止。
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再审申请人对2015年5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的2年确定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5年10月31日尚未届满的,截止至2015年10月31日。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0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制,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自裁判文书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为有效申请期。
2、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一审民事诉讼程序可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是起诉与受理,
其次是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下来是正式进入庭审阶段,最后则是依法作出裁判的过程。
然而,每一个阶段都可能因实际情况的变动而使得其合理期间产生相应变化。
这些明确的法律条文便是评估法官执法过程是否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
其中,有关期间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当法院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状后,若认为该诉求符合法定条件,则应于七日之内予以立案处理;
反之,若认定其不符合条件,也应在同一时间内做出裁定,宣布不予受理;
(2)法院在完成立案手续后的五日内,需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而被告则有十五天的时间来提交答辩意见;
(3)法院在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后,同样需要在五日内将副本送达给原告;
(4)法院在确定合议庭成员名单后,必须在三日内通知各当事人;
(5)在开庭审理之前的三天内,法院需通知各方当事人,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进行公告公示;
(6)对于当庭宣判的案件,法院需在十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发送判决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顶部
陈雪寒律师
陈雪寒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