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程造价必须干施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1.3w浏览 9点赞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律师解析
看工作性质。如果在咨询公司,一般不去工地,如果本身就在项目上做预算,那天天在工地。
但是,如果想精通工程造价,在工地呆一年是十分有必要的。否则不知道施工流程,怎么做好工程造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工程质量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南通178****889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67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1****15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59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程造价必须干施工吗
一键咨询
  • 130****8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3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7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7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8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1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81****47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33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12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多少造价的工程必须备案
看具体情况定,各个地区略有差别,常规的规定是30万以上需要招标备案,也有个别单位要求10万以上就招标备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进口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哪些成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准则明确禁止在其中加入对人体构成潜在威胁的防腐剂、色素或其他化学性香料。
然而,各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理解和定义存在差异。
根据全球卫生组织制定的法规,食品添加剂应以低浓度形式存在于食品中,其主要用途在于提升食品的视觉效果、保障食品口感以及延长保质期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中的各类营养素强化剂并不被视为食品添加剂范畴之内。
按照我国现行立法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集中在改良食品的色泽、香气、滋味及延长保质期上,且所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须为纯天然物质或是健康的人工合成物。
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超出上述标准,将被认定为不合规产品。
当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遭受损害时,有权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请求,同时亦可向生产者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如果存在伪造证据的不当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并不等同于犯罪,因此并不能达到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条件。
然而,对于那些实施了此类行为的个体人士而言,依据实际情况和行为严重程度,人民法院有权采取罚款、拘留等严厉措施进行惩处。
同样地,对于单位主体实施该类不当行为的情况,也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相应的法律制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吗?
法律没有要求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原价可以当做是一个参考值。我国 公司法 规定,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允许转让双方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而股权转让的原有价格是作为现转让价格的参考,所以股权转让的价格不一定与原价一致。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行人故意引发交通事故,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行人有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涉及以下几种犯罪类型:
首先,如果行为人在城市主要道路以及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碰瓷”活动,将有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实施定罪处罚;
其次,如果行人实施“碰瓷”行为,车主由于受到了威胁,从而陷入恐惧状态,无奈支付金钱,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这其中,行为人在大街上寻找合适的时机,故意碰撞他人车辆号牌,借此机会倒地不起,然后以自己受伤为由向车主索要医疗费用,并非是车主因轻信了行为人的“谎言”才支付的款项,而是出于受到威胁后产生的恐惧心理所致,当这种行为达到一定金额时,便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而非诈骗罪;
再次,如果行为人通过自我伤害来进行“碰瓷”,车主误以为确实是车辆发生碰撞,因而支付了相应的金钱,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乘坐他人车辆时进行“碰瓷”,并且在现场使用暴力手段直接夺取司机的财产,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
具体来说,行为人以乘坐车辆时受伤为借口,当场对出租车司机采取殴打、威胁等方式,强行索取对方身上的部分钱财,使得对方在出租车这个狭窄的空间里无法反抗,只能被迫当场交付财物,此时,行为人的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吗
不一定,股权也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三年合同必须干满三年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没有组织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而签订协议来约定服务期的,或者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申请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即可离开公司。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伤残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执行伤残等级鉴定过程中,您所需准备的具体材料如下所述:
首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其次,由律师事务所或者交通管理大队开具的《委托鉴定书》;
接下来,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治疗期间的详细记录以及最终的出院总结报告;
除此之外,为了能够提供更加准确完整的鉴定材料,还需备齐X光片、CT光片及其相配套的检查结果和报告单。
在此特别提示各位伤者,在接受伤残等级鉴定时,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在提起诉讼之后,向法院提出正式的鉴定申请,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保险公司等被告方对鉴定程序提出异议,从而耽误您宝贵的时间,进一步损害您合法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债权转让是否必须支付对价?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因此,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债权转让合同具有无因性,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对价的。
10w+浏览
顶部
陈雪寒律师
陈雪寒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