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领养关系解除了还可以恢复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3w浏览 1点赞
律师解析
可以的,《民法典》并没有对此禁止,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民事原则,可以重新办理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收养赡养案件·推荐文章

镇江188****753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18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2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52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领养关系解除了还可以恢复吗
一键咨询
  • 147****1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2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134****42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2****419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35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关系解除怎样恢复?
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解除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即如以下各方面所述,购买者具备法定的解除合同权利并可据此要求退回购屋:
首先,倘若购房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购买者自然有权选择退出该交易;
其次,如果购买者的购房合同因违法行为而被法院裁定撤销,那么他们同样有权利选择退房;
再者,若购买者无法获得贷款支持以完成购房交易,他们也享有退房的权利;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延迟办理房产证超过了一定的期限,购买者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利;
最后,当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购买者亦有权选择退房。
另外,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购买者同样有权利选择退房;
还有,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经购买者同意擅自更改了规划和设计方案,购买者同样有权利选择退房;
最后,如果房屋的实际形态与图纸设计存在重大差异,购买者同样有权利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行政复议中止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作为申请方的自然人不幸去世,然而其最近亲眷尚未明确表示是否参与该行政复议程序;
若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因身患重疾或丧失理智等原因无法亲自参与行政复议,亦未确定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席的;
若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面临解散,其权利与责任尚无专门指定人员来承担的;
若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突然下落不明或经法院宣告已离世的;
若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皆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无法如期参加行政复议的;
若案件涉及到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需由权威机构进行解释或确认的;
若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但其他案件尚未审结完毕的;
以及其他需要暂时停止行政复议程序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该行政行为,并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适用的依据不合法;
(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决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除外。
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吗
领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职工意外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意外死亡事件时,首要任务是明确这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
当雇员因工作原因而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时,企业的管理机构或资方应依照相关规定向其家属发放以下赔偿金额:
关于丧葬费部分,金额的设定依据为该企业所有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通常为三个月;
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言,资金来源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同时,还需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的25%至50%的比例支付给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父亲去世后和妈妈关系不好该如何协调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遭遇父亲离世之不幸事件,可尝试以下方法以获取父女关系的官方证明文件:
首先可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其依据事实情况予以确认并开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次,户口簿亦是证明父女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户口簿上已明确记载父女关系,则无需再行申请办理。
然而,若户口簿未能体现出父女关系,当事人仍需前往公安机关,请求在核实相关信息之后,依法为其开具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核实并确定所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么?
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详情可看最高法院的规定,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侵害。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是由于成年人思想成熟,对事物有自己的判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行政复议人员取证采取的方式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否有权申请调取证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区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本身无权主动向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及个人索取证据资料。
然而,申请人以及第三方参与者均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回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及其相关补充材料,除非该等内容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是个人隐私等特殊保护领域,否则行政复议机构不应予以拒绝。
首先,关于行政复议庭审结果的保存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选择申请复议,而是直接提起上诉,只有在行政层面才可能出现申请复议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并不需要进行庭审,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进行庭审。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原则上应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如果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其次,关于行政复议举证期限的问题,一般来说,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即为举证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回复,并附带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最后,关于行政复议是否必须进行听证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行政复议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但若申请人提出请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律工作的机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组织和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同时也需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方参与者的意见。
只有在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三日内安排听证事宜。
行政复议是指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活动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7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狭义的共犯与从犯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共犯与从犯之间的区别:
第一,共犯这一概念,通常用以描述两人及以上人员之间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且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共同犯罪的成立,也就是说,参与者必须满足至少两人,并且所有参与者均需对所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他们的行为须具备共同性。
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组织、策划或指挥作用,即主导整个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人便被称为主犯。
至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或者仅仅提供协助的人,则被归类为从犯。
在此情况下,虽然主犯和从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他们各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是不同的。
第二,从犯作为共犯的一种类型,与主犯之间存在着依附性的联系。
除了从犯之外,共同犯罪领域还有其他各种角色,如教唆犯、受胁迫的从犯以及间接正犯等等。
然而,从总体上看,无论是从共犯的地位还是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看,从犯都处于从属于主犯的位置。
当涉及到共同犯罪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时,根据每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解除劳动关系还能恢复吗?
解除劳动关系也是可以恢复的,但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只要单位继续用人而且劳动者也愿意再继续的工作,双方的权益是可以再次获得保护,但也是需要双方重新的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行政复议中止情形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将会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产生影响,这时便需要实行行政复议中止措施:
首先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已经去世,但是他的近亲属们还没有确定好是否要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
其次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发挥正常的参与行政复议的能力,并且他们也还未决定由谁作为法定代理人来代替他们参与行政复议;
再者就是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解散,但还没有确定好哪些人将承担起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如果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布失踪的话,也会导致行政复议中止;
最后,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同样需要实施行政复议中止。
同时,如果案件涉及到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需要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另外,如果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又尚未审结,那么也需要中止行政复议;
最后,如果存在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况,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申请执行后,解除强制扣押还能再次扣押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当银行卡因欠债问题被法院冻结并随后被解冻后,是否仍有可能再次遭到冻结?是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期满后自动解冻,但解冻并不意味着冻结措施的终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金实施冻结的最长时限为六个月,然而,如若执行人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则该冻结将得以延续。
此外,对于已经由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有权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
当原有的查封、扣押、冻结解除后,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将自动生效。
二、关于银行卡被法院冻结,通常情况下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得到解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金实施冻结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且在此期间内还可以再予以延期三个月。
然而,若是被执行人涉及刑事案件,需要提供赔偿或者缴纳罚金,此时其银行卡账户有可能被永久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
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恢复劳动关系有条件吗,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单位如违法解约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 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