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死两伤的维权应该如何
1、针对肇事者:先与肇事者协商解决赔偿;能成功最好,不能成功就找到交警一起协商,协商无果,您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拿到责任认定书---复议期内如果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就提出复议,没异议,就到法院立案----立案时,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伤者没出院的情况下没法立案,但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把对方车查封)----开庭-----收到赔偿。
2、针对保险:一定切记,是提前去买保险,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不是出了事以后再去购买,这样肯定是无效的。特别是社保,如果没有的话住院治疗是报销不了的。
现在各地社保(医保)基本都需要连续缴满6个月以上才可以住院报销。具体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工作单位。
3、针对工伤: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以内,或者是为了工作而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有可能会牵涉到公司进行工伤补偿事宜。
交通事故的诉讼程序
可分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亦可分为合同违约之诉及过错侵权之诉。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以上或财产重大损失肇事方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权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诉讼: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经协商、调解、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或未经调解程序自行起诉的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
3、刑附民或合同违约之诉与过错侵权之诉在赔偿项目上的差异:刑附民诉讼不支持受害方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及死亡赔偿金;如乘客或旅客以运输合同违约起诉车主时,则赔偿请求限于因人身损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过错侵权之诉则支持受害方对侵权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
诉讼举证、质证应注意的问题
1、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一般应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有充分证据证明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2、诉前当事人可委托交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人体伤残鉴定;诉中则需向法庭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统一对外委托办理鉴定事宜。未尽法定程序组织鉴定的鉴定结论如对方当事人有异议时则应重新鉴定。
3、医疗费的合理性、事故与伤病治疗之间的因果关系、用药、器具是否合理等、有无未经医院同意擅自转院或自行购药等,此项一般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必要时须提起司法鉴定。
4、误工费、护理费证明、出具证明单位是否适格、有无工资单等相关证明相佐、是否证明减少了收入。原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误工费、护理费等设置了限额,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算。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无此限定,实务中出现了误工费、护理费畸高的现象,加重了赔偿义务人的负担,系立法疏漏。
5、证明残疾辅助器具的合理性、是否需配用器具、是否普通型器具,有无超标准配置的情况。
7、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当按城镇居民标准赔偿,但应提供必要的证据。
发生了这种一死两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有关部门判定好责任书之后立刻到法院立案,进行起诉。在维权中,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无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不是出了事以后再去购买,这样肯定是无效的。特别是社保,如果没有的话住院治疗是报销不了的。当然发生车祸后肇事者如清醒就应该要及时去救人,有些时候你能够做到及时救人可能就能够挽救一条性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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