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土地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登记费,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土地租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另外,想要使用国有土地的话,还得向上海当地的税务局缴纳土地使用税,单就开发国有土地所要付出的成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哪些

一、上海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哪些?

(一)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收取(每亩8000—10000元)。

(五)土地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加收40元;

(六)土地使用证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简装本每本10元;

(七)土地租金:划拨土地补办租赁手续,根据用地性质和土地等级按每平方米1.04—6.59元收取;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按照用地性质,以租赁合同额的15—25%的标准收取;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按照实际用途的土地纯收益之差收取租金。依据《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等规定。

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费所包含的类别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在上海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相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征收标准这里就无法提供了。毕竟整个上海范围非常的大,上海郊区的土地使用费,恐怕也要比有些二三线城市市中心的土地使用费高很多,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的话就需要到上海市国土资源部门查询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158****8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海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具体税率如下:1、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2、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元。3、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4、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5、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6、六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10w+浏览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各地纳税申报的方式都一样,纳税人可以采取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代理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地税机关应积极推行网络申报,搭建国税、地税联合申报平台,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电子地图显示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方便纳税人查询和填报。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
(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手续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明细申报管理。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包括税源明细信息申报、变更申报、减免税申报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格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等。纳税人填报税源明细表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表,经纳税人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电子或手工签名后完成申报。纳税人首次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应逐一申报全部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税源明细信息包括土地权属信息、出转让信息、享受减免税信息、等级和税额标准等。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什么?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哪些情况下可以么减免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有哪些
各地纳税申报的方式都一样,纳税人可以采取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代理申报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地税机关应积极推行网络申报,搭建国税、地税联合申报平台,简化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电子地图显示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方便纳税人查询和填报。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
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
(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申报手续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明细申报管理。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包括税源明细信息申报、变更申报、减免税申报等。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格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等。纳税人填报税源明细表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表,经纳税人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电子或手工签名后完成申报。纳税人首次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应逐一申报全部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税源明细信息包括土地权属信息、出转让信息、享受减免税信息、等级和税额标准等。
蚌埠市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什么?
(一)大城市
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哪些情况下可以么减免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海口市土地使用税规定是什么?
海口市土地使用税规定是目前已经将海口市三亚市各类旅游开发地区的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幅度按照每平方米1.5元至24元来进行征收其他地区的土地使用税,按照每平方米年税额幅度为0.6元到12元。
10w+浏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包括土地使用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占罪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不可以。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临时土地使用权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申请登记;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的步骤办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面积和地下面积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此规定属于处罚性收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法用地,因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由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这实际上已成为闲置或荒芜土地。为了使土地资源能加以合理利用,这些土地由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可以重新安排使用。但企业的破产和兼并,或虽单位迁移土地仍利用的不能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农民的利益和公民的财产权,不能由土地所有权人任意行使,因而必须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没有原批准机关的,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损失情况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搬迁或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安排。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土地使用证包括耕地和土地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所选的建房地点要符合土地法的相关要求。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村组内张贴公示,公示一般是7天。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上海市土地使用税计税税率是多少?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六个纳税等级:1、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2、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3、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六级。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0元。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20元。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2元。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
10w+浏览
土地出让金是不是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你在购买此房产时,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有“过户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的要约条款,并且对土地出让的价款需要缴纳土地出让契税,税率为3%-5%由所在地的省级确定。以上费用从理论上说是需要原房产所有者缴纳的。 第二层次房产转让过程的税收。房产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都需要缴纳不同的税收。转让方应该缴纳的科收有:营业税及其附加,约占5.5%左右 第一层次是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国家法律法法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国家将土地出让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实真正应该受让方缴的部分是不多的,我地就是按成交价2%带征的做法),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等。转让方需要缴纳的有契税3%-5%范围内以及合同印花税,而你购买的公家房子的土地原来是政府划拨的,所以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转让。所以按理来说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原来房产所有者的事,出让金的计算是现行所处地段的市场地价,减去原来划拨土地时的费用差价来计算,但也有为简化起见,直接按成交价带征,土地增值税(理论上是按清算增值不同程度及应科率征收,那么双方各项税收费用及出让金加起来,也就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其他都是应该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哪些
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
(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证土地使用用途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产证土地使用用途种类
房地产用途的类型主要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
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二、房产证土地使用用途的作用
通常说的产权证,是指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签订购房合同,约定100日内办理房产证是合理的,符合国家建设部的规定。土地证的办理是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凭领取的房产证和缴纳的契税凭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国土局办理。一般是购房人自办,少数是开发商代办。有些地方实行房产证和土地证合
一,这是好的办法,但目前全国的多数地方仍然分开,二证合一是地方性的政策。土地证的办理是在房产证领取之后,凭领取的房产证和缴纳的契税凭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国土局办理。
产权证就是房产证,土地证是指土地的性质,土地使用的年限。买房要办土地证否则视为非法用地: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买房子有了产权证就可以了,土地证办不办无所谓。但在房屋交易中,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是房屋合法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只有取得了土地证,业主的合法权益才可受到保护。”如不及时向土地部门申报登记领取土地证,可能会被视为非法占地和违法用地,一旦城市建设需要征用土地,业主就必须无条件退出,且得不到补偿。即使是二手房交易,也要两证齐全才算合法交易。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情况?
1、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2、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3、其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的侵占罪,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不可以。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人民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行为,分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采取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两种方式进行,收回土地使用权要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公共利益或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 5、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6、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7、临时用地者超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期限,又未办理续期手续的; 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9、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及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土地。
土地使用税征收对象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0.5的,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房产原值的地价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地价全额计入房产税。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 5,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计入房产地价。 5、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房产税计税基数确定后,乘以70%,再按 1.2% 计算应纳税额。 3、土地征收对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主要包括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