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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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是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如果是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是使用年限是七十年,而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则是五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土地使用权是永久性的吗

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性的。

由于商品房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住宅用地的产权人可以对土地永久使用,享有永久土地使用权;对非住宅用地(也就是指五十年和四十年出让期限的用地)仅仅规定了“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将来制订的法律如何规定非住宅用地的续期问题还是个未知数,但根据物权法可得出的结论是: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很可能不会像住宅用地那样无条件自动续期。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因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对于买房的人来说只是获取了房屋或者是所占地的使用权。而且用地的类别不同使用的年限也不同。最少的是娱乐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是最长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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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有一些土地,现在想转让,咨询一下律师土地使用权办法关于土地使用类型的形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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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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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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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①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②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③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就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2)国有土地租赁。  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不同于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它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也就是说,除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外,其他用地可以通过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取得。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不同于一般的土地使用权的作价入股。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该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这里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指以出让、转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是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指国家以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或者入股投入企业,由企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依法由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4)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即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被授权的公司和投资机构负责该土地的保值、增值,并可以凭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委托书向其他企业以作价出资(入股)或者租赁方式配置土地。  

5)收缴土地使用费或者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法》等法律,在我国取得土地使用权,中方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向中国政府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场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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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挂牌出让: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4)协议出让:是指土地的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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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和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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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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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
1、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包括出让块地位置、出让用途、出让年限和其他条件。这里,“出让用途”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该出让的土地用于何种目的,如是用于住宅、工业、商业用地,还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用地;“出让年度”,是指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范围内,根据出让土地的用途,所确定的实际出让年限;“其他条件”是指除出让用途、年限以外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土地的开发期限、建筑密度、容积虑、建筑高度、配套设施建设、绿化比例等。
2、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审批。
出让方案确定后,土地管理部门应按《土地管理法》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权限如下:
(1)、出让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批准。
(2)、出让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人民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准,不仅仅是对出让土地面积的批准,而是对整个出让方案的批准。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向人民政府报批时,除正式的报告外,还应附:《土地使用条件》;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意见。若属于协议出让的,还须附经批准的《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按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3)、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按的组织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因出让的方式不同(协议、招标、拍卖),组织实施也不一样。因此,应按具体的出让方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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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商标许可使用是转让方式的一种吗这个问题吧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继受转让:是指通过协议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从原有的商标持有人处获得对该商标的部分或全部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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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转让事件中,绝大多数的转让方式都为合同转让,那么合同转让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合同转让其实还是可以分为两部分:一类为自主申请商标转让,另一类为通过代理机构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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