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是自工作之日起建立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自工作之日起建立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后,双方应当就工作的内容和时间以及工资待遇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所签订的协议,一方违反条款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