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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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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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辞职后不需要加班,但如果公司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则还是需要到用人单位加班的,或者在辞职的一个月期限内还是要上班的,但如果办理了离职手续后,就与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
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

一、员工辞职后还要加班么?

劳动者辞职的,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这一个月之内是应当正常上班的,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社保转移手续。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员工辞职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对相关人事工作进行交接,如果因员工辞职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具体情况下应当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协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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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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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44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150的加班费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200的加班费用。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300的加班费用。如果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36条、37条、38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拒绝支付加班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据理力争,必要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出面帮助解决,或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后发讼。如果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确实造成了客观损失,是应当赔偿的。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因本法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6条、37条、38条、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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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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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员工要辞职,上个月这名员工基本上都在加班,问一下员工辞职有加班天数应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劳动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当支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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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二是劳动者本身存在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三是单位发生无法再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没有存在因劳动者不加班的情况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是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用人单位如果进行了裁减人员的做法,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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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被单位辞退职工能领失业金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所以,被单位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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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单位安排了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2、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3、单位安排了加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安排了加班,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七条规定,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主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依法向您支付赔偿金,金额根据您工作年限计算
3、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如果单位安排了加班,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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