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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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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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被辞退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那要撤销单位辞退该女职工的决定,之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之前辞退行为给女职工造成工资损失的,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2、要是被辞退女职工没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时可认为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却是由单位提出,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女职工三期届满,之后辞退女职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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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有的人认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就相当于有了“免死金牌”,用人单位不能将其辞退了,但其实法律虽然基于了怀孕期间女职工一定的保护,但是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只能说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但如果怀孕女职工具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那么单位也是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此时不需要支付怀孕女职工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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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孕期被解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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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自己怀孕三个月了,为了增加点业余知识,我想咨询下怀孕女工享有哪些权益能否解雇怀孕女工呢?
[律师回复]
一、怀孕女职工的待遇有哪些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哪些情形下企业不能辞退女工?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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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解雇怎么提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 对于怀孕期间被解雇怎么提起劳动仲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五)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3.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4.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5。证据(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材料、笔录等)或证人的姓名和住址。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人以上(含三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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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吗
可以,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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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白领遭公司解雇,职工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怀孕白领遭公司解雇,职工要怎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怀孕白领遭公司解雇,职工怎么办
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
6、4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
6、27条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劝退怀孕女职工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以下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身兼数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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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白领遭公司解雇,职工怎么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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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怀孕女职工同意单位的提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给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你的月工资。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具体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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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被解雇,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有权在女员工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规、泄密、兼职严重影响工作、欺诈订约或犯罪担责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济补偿。然而,孕期解雇属非法,孕妇可要求继续合同,否则企业须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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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
不可以,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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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一家瑜伽馆工作,我今年怀孕了,但是在我怀孕期间我的公司解雇了我,我想请问下辞退孕期职工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你好,虽然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单位是不能解雇的,但是在现实中,还是很多单位是直接解雇的,那么辞退孕期职工如何补偿呢?首先怀孕职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的方式有:
1.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其中依据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余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计一个月。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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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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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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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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