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伤备案什么时候做?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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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参保中心办理工伤备案,如果情况特殊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单位在五日内补办工伤备案。另外,单位为受伤职工申报工伤,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处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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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工伤备案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工伤备案,以便于后面的工伤鉴定等流程进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申请工伤的时效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单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职工受伤死亡的,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处理,在一天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情况,并办理工伤备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五天。单位有为职工申报工伤的义务,经办人带上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受伤职工身份证及诊断书等,去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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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由哪家单位去做?
施工合同备案由中标单位去做,也就是工程施工方,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作为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订立七日内,工程中标方带上相关资料去建设行政部门办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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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需要做哪些准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购买商品房前需要做的准备: 一、明确自己的购房需求,做好置业规划 一般人都认为买房一步到位最好,这是当然的,但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来进行计算和规划。经常有购房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现在哪里的房子最好?在哪里买房最合适?同样的问题,面对不同的需求的购房者答案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房前一定要仔细权衡什么才是自己当前最迫切需要的,理性和有规划的消费是购房的前提。应权衡大局分清主次,根据自己的收入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 二、购房款的准备 购房前应了解清楚除了首期款外,是否还需要支付其他款项,因为据了解,购房除了首期款,个别开发商还需要购房者支付房屋维修资金、三通费用等各项杂费。如果,未了解清楚各项费用的支付,一开始就将自己的全部金额投入到首期款,那么,到后面的各项杂费的交付也是一大问题所在。 除首付款外,一些楼盘在购房时还要求购房者必须交纳2%的房屋维修资金。一些有置业经验的购房者认为,购房切忌将所有存款都用于购房,因为买完房后紧接着就是装修房屋、置办家具、家电等,这些也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在购房时,至少应保留1/3的存款。 三、贷款方式的选择 据了解,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是房贷还款的警戒线,越过此警戒线,将很可能会出现较大的还贷风险,甚至影响到家庭的生活质量。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贷款购房时,还款年限选择15~20年较为适中。若贷款年限过短,还款压力则相应较大,一旦未来发生变更则将为日常生活带来负担。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正确选择合适的还款年限。此外,在考虑贷款金额和年限时,不能单凭现阶段的收入标准来决策,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多考虑家庭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些实际问题,如保留一定的积蓄以备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不时之需。 购买商品房要了解的相关信息: 一、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 购房者可选择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房地产企业或开发过优质品牌楼盘的开发商,这类企业往往对信誉的重视程度较高,房屋后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此外,购房者还可通过一些更为直观的方式考察开发商。如到同一开发商以往开发的项目实地考察,向一些老业主了解楼盘的质量、物管服务、产权证办理等相关情况。或者到相关的房地产信息网站的查看已购房者对楼盘及开发商的评价。 二、楼盘配套及附加信息 购房者考察时不妨多了解楼盘、小区的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超市、银行、农贸市场等综合设施情况,并应了解楼盘、小区建设密度(容积率),以判断楼盘、小区环境标准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此外,停车位也是应当了解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应当索取相关资料及文字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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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备案到什么单位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到工程所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一般需要在双方签订好合同的七天之内进行办理,在处理时就需要先进行网上申报,再者就是办理备案的手续,最后只要获得认可就可以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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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开庭前要做好什么准备工作,开庭前要做哪些准备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开庭前家属需要做些什么准备呢?
1、受害人一方家属应当做的准备工作:
首先,一定要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要有律师,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做代理人也可以。
其次,律师的费用标准各个省的行业标准不一,一般也是几千块钱。
第三,开庭前搜集好各项相关证件向提交。比如被告犯罪的主观故意,您可以申请知情人出庭作证,或者社区、物业等开具证明,
其次,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明,小孩的户口,也就是被害人的近亲属的身份信息。
2、犯罪嫌疑人家属应当做的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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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施工合同备案谁备案
签完总承包施工合同以后不需要办理备案,过去的法律制度规定,中标人需要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施工合同的备案登记,可是,新法律制度中已经删除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规定,因为法律制度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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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准备股改的时候,有哪些必备的工作?
[律师回复] 这是必须的,需要找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做评估  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工作程序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现阶段拟上市公司已不允许以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出资)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经营状况  
1)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关联交易情况  
3)财务制度状况  
4)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评估和审计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对企业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评估。会计审计也一样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
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  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内部规范重组  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正式启动上市工作  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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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单位怎么做
企业在处理员工取保候审期间,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首先,企业应积极协助司法部门调查,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其次,企业要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任务,避免因取保候审影响案件的正常进行。此外,企业还需要对员工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如准时出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也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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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你做好准备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你做好准备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前因后果想清楚  既然走到离婚的地步,就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旦闹到离婚的地步,就根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难受委屈伤心是必然,但是冷静下来就要马上想一想,夫妻相处间的前前后后,理清思路,即使对簿公堂也有条有理。  
2、关于财产与债务的分割  这是很闹心的事情,不管有多少财产或者只有债务,这都是一个闹心的事。这一些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若你不是很懂,最好提前找位好律师咨询,律师会帮你用专业的法律视角整理的很详细。  
3、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孩子没有爹没有娘没有谁都不行,可是非要离婚的时候,只能让孩子选择了,孩子太小,母亲最好是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只要是身体与环境允许。可是孩子一旦大了,最好考虑一下孩子的意见,不要强行带走孩子,那样会带给孩子一辈子难以愈合的伤,孩子还会恨你一辈子。  
4、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  一旦孩子归另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为难,但这一点其实不必太伤怀,法律是很公正的,该尽的义务是不能被逃避的。  
5、做好长久精神压力的准备  如果双方能够痛快的离婚,在律师的调解下做到好聚好散,那就不用担忧这些事情了,只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就好了。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急于摆脱,可能需要走很长的程序,而这样的结果往往还是离婚。所以一定做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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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合同怎么备案?
施工单位合同备案,可以由项目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7日内,提交有关材料到建设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和审查,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施工合同签订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备条件的可以办理施工合同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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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租赁合同备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出租人为了规避纳税义务而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属于违规行为,可向租赁管理部门举报。另外,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建议协商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宜。 2、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提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 3、房东就同一房屋签订多份租赁合同的,如果合同均有效,各承租人都要求履行合同的,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如果都没有占有该租赁房屋,则由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仍然无法确定的,由租赁合同成立在先的承租人取得房屋的租赁权。 4、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有租赁期限的话,而且也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一般是不能退租的,否则就是违约了,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另外,如果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你无法继续租赁房屋的,你可以主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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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前的准备和离婚注意事项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 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 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 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偿试总是好的。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往往“欲速而不达”。 一方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律师可以通过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二、离婚注意事项 1、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2、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我们认为,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时候,尽量不要让其知道,以防止对其学业打击,尽量放在寒、暑长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够长的假期淡化对其的伤害。告知孩子的时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问话,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妈妈分手啦,你愿意跟着谁呢”之类。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 离婚后,家庭是仍然存在的,对于后婚姻家庭的维护和调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社会问题,对孩子来说,离婚的父母仍是其父母,要让孩子接受离婚的事实。同时,对于孩子的生活,离婚后的父母应当更多地在一起,当然,这里指的是为了孩子的生活,而不是要离婚后仍然象夫妻一样生活,这样,孩子才能健康地成长,并且在孩子长大以后,对于后婚姻生活的安排,应当多听听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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