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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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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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是一个月,因为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是不定期进行租赁的话就不像有定期的租赁合同一样,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解除合同,而这种情况之下,只要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出租人是可以解除的,时间为一个月。

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是多久?

一、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是多久?

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合理期是一个月,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A.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B.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总之,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可以咨询有关方面的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定期租赁合同需要面对很多的问题,如法律上时间限制的问题等等。

我们国家经常可以看到的租赁合同是定期租赁合同,也就是有着非常明确的期限规定,但也有一种情况下是不定期的,此时如果要解除租赁合同的话,相对于定期来说非常的简单,应当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提前的通知出租方,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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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股权结构   1-1 公司原是由甲方 、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附件1。   1-2 公司股权转让后依法由甲方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2。   第二条 收购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决定具体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给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需给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万元(可在最后一期抵作股权转让价款),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付款,并保证每月 日前支付 万元以上到甲方的指定账户直至付清为止。甲方指定账户是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行:中国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支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资产交接   5-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____________公司《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2 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宏澧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3。   5-3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并出面为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行政性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给甲方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直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 个月开始支付转让价款。   第六条 股权转让资产范围   6-1 甲、乙双方在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的资产作为本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范围。   6-2 甲方保证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厂区范围拥有的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均未设置抵押、担保;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公司全部资产为净资产。   第七条 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   7-1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7-2 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乙方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10日通知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10-2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价款总额,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计付迟延支付违约金。   10-3 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仍未付清其当期应付款项,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须将其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全部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再次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如不足支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10-4 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让股权、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10-5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整体移交公司资产,并确保移交的公司资产权属无瑕疵,双方核实的资产明细移交无遗漏;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6 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证、承诺条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7 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格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10-8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履约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2-1 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12-2 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应报请 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就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复工及周边村民关系等问题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后能恢复生产。   12-3 本合同在 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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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本人有一套空闲的住房用于出租,我租给一对夫妻马上快一年,我上次去收租的时候发现他们把我一些家具弄坏还有墙壁弄花,我这个时候还可以行使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吗,租赁合同解除权期限有具体规定吗
[律师回复] 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
  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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