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物业业主自治可以吗?
不要物业业主自治不可以。《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是用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受法律保护的。
具备条件的小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监督物业活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的物业管理主要有以下模式:
1、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3、自管模式:这里的第三种方式自管模式,就是业主自己管理小区,自治自管。
自管的前提是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自管小区。
二、业主自治的必要性有哪些?
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
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作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在当代社会小区内部的一个业主,他们所享有的权力是非常的广泛的,比如说是可以对于自己生活生产的一些具体的事项做出处分,当然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居民的自治权利的行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