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市政拆迁与商业拆迁的区别:
1、拆迁在主体不同,市政拆迁主体是市政府,商业拆迁主体是开发商,两者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2、动迁的原因不同:市政动迁是出于市政建设的需要而进行的动迁,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进行的动迁;而商业动迁是为了商业开发的目的进行动迁。
三、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拆迁补偿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公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3、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4、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6、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果是企业决定用地的话,那么商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可以协商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乡政府的市政拆迁的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补偿协议,也是政府单方面拟定的,普通企业的话,不跟当事人协商好了拆迁标准是没办法动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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