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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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应该有拆迁补偿的目的,拆迁补偿的方法,补偿款的支付标准,支付期限,如果拆迁自建房要返还安置房的话,应该有安置房的面积,标准,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企业和自建房产权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企业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土地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市政拆迁与商业拆迁的区别:

1、拆迁在主体不同,市政拆迁主体是市政府,商业拆迁主体是开发商,两者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一样的。

2、动迁的原因不同:市政动迁是出于市政建设的需要而进行的动迁,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进行的动迁;而商业动迁是为了商业开发的目的进行动迁。

三、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四、拆迁补偿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公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3、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4、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5、被拆迁物的产权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6、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果是企业决定用地的话,那么商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可以协商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乡政府的市政拆迁的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补偿协议,也是政府单方面拟定的,普通企业的话,不跟当事人协商好了拆迁标准是没办法动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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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已经与江华县同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清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承包范围:甲方与工程建设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有土建范围。含土方工程(机械在外) 、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脚手架工程(含钢管架材)、砌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内贴、外贴】、室内楼地面工程(含公共部分地砖)、施工期间施工用水(排水)、施工用电及临时用电、室外离外墙
1.5米内明沟散水、踏步台阶、屋面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实行工程大包干,工地无任何杂工。(另水电安装工程、门、窗、油漆、油漆防水、墙体保温、不锈钢与铁艺扶手栏杆不包括。)
5. 清包方式:
①、包工不包大型主材料、包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包大、小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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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拆迁资产补偿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标、拍卖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补偿、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的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笔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维权的重中之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三、拆迁补偿 包括搬迁前期费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拆迁奖励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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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技术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土建技术合同范本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土建技术名称、土建技术授权和使用情况、履行的方式、风险责任情况、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建技术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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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最近收到通知要被拆迁,我想向各位咨询一下企业拆迁安置员工协议内容都哪些呢?
[律师回复] 搬迁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主要包括一下内容:
  
1、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在全市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二、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是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2、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或者违规行为,而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依法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原因,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被裁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因合同约定的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企业动迁过程中需要处理好员工安置问题,员工安置问题可以遵循企业动迁员工安置政策,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发生经济纠纷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容易给企业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员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应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企业动迁使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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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土方中介合同的内容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填工程名称 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1、工程概况2、工程范围及内容:3、工期:4、质量标准采用下列:5、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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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合同内容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
2、“履行地点”必须填写为承租人住所地,不应当填写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具体的地名。此约定是涉诉后确定案件管辖权的直接依据,对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填写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具体的地名。
3、第二条“租赁期限”中一般不宜约定为具体的日期,也不宜约定“到期后续签合同”等类似条款。目前已发现因工期拖延,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租赁物没有续签合同被索赔大额违约金的情况。准确的租赁期限应当以签收至归还租赁物时为准。
4、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其他约定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七条。
5、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中,租赁期间通用物资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6、第六条“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中,赔偿责任处理方式一般可以列表说明赔偿范围和计费办法。
7、第七条“违约责任”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只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违约金,不得随意提高违约金支付标准,由于长时间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数额设定上限为5。已多次发生由于约定“不按时支付租金、运费、损坏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金额0.5(甚至5)”,导致被索赔巨额违约金的案例。
8、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中,争议由“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管辖,也可以修改为由“承租人所在地”管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约定为由“出租人所在地”管辖或类似条款。目前已经涉诉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由于管辖被确定在对方所在地,对方当事人通过,动辄冻结、划拔款项,损失巨大。同时,也发现出租人在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中更改管辖约定,争夺管辖权的现象,应十分注意。
9、多次发现出租人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以本单位有内部规定为由,强烈要求使用其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签约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等,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后故意造成欠付租金的事实,并突然向我方索赔大额违约金。而外包队往往以我方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自己不承担责任为由,一走了之,应引起高度重视。
土建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对于土建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什么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建工程师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项目配备的配套工程师,也就是甲方委派的指导现场工作的现场代表。土建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负责开工前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负责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布置情况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隐蔽验收及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表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组织对本专业甲定乙供材料的考察及品牌范围的确定工作。
6、参加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协调总、分包配合工作及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日志。
9、参加每周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查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督办监理细则的实施情况及工程内业资料的同步性。
10、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向物业移交至保修期满时间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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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建房拆迁土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城市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对这套自建房的基本介绍,拆迁补偿的方法,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支付的期限,搬迁的期限,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遇到争议以后的解决方法和当地政府部门拟定的其他条款,拆迁补偿协议是政府部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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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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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哥们,他在外地工作,最近在修建变电所,需要签订一个合同,变电站土建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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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土地整理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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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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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筑工程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1、本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加班费、误餐费、补助费、因公造成的医药费、慰问金等。2、本项目聘请专家、技术服务人员等的费用。3、办公类:使用的文具、纸张、印刷、通讯、茶水、照相、水、电等。4、办公场所:场地及设施的租金、征地费、工棚费、办公设备等。5、宣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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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与个体户相关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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