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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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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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辞退员工的时候,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过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其实很多公司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是在下一个工资支付的时间内,才会支付工资。
《劳动法》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一、劳动法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一般员工在被公司开除的时候,其应得的工资应当从开除之日就支付。如果劳动者被公司无故辞退,则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另外,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应当扣除的款项,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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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因为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没有明确是主动还是被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获得补偿,应当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免征或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3、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即:
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不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补偿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但是,依照常规应当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 第三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辞退福利不能并入工资总额计提“三项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扣除上不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但上述2—5项的非辞退性补偿应当并入工资总额计提“三项费用” ,也应当视同职工福利支出,在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情况下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也应作为计算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
表妹从小话便不多,刚刚出来工作时又找了个销售在干,最近听他很委屈的说领导说她不适合做这个销售,说要辞退表妹,问员工被辞退赔偿金什么时候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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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期间是自你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另外,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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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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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经济补偿金应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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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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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辞退员工工资要什么时候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和补偿。如果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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