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要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三倍工资了。可是你知道在《劳动合同法》里还有二倍工资这一说吗?
二倍工资主要出现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合同这一组关系中,具体可能会出现这些情况:
1、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截止点为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法院主张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同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涨姿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3、合同期满后未续订书面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同时,“二倍工资”中属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部分,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增加一倍的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的部分,不属于劳动报酬,适用《《调解仲裁法》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一年的仲裁时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