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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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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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2、订立劳动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3、当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原则。5、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制。
怎样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怎样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评估在本单位工作近10年的员工

如果认为该员工能力或者某些方面不值得公司留用,应考虑在满十年前以适当方式将其辞退,避免满十年时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时合理选择期限

公司应根据不同的职位,合理选择劳动合同的期限比如2-4年,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整体对员工进行评估,避免第二次续签合同期满后不得不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续签,第二次合同期限要设置长一些。

3、当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时,尽量让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的协商变更原则。

5、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制。

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后,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3、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依法定条件解除。例如,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中的第38条规定,员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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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后,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3、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依法定条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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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明天要去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如何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单位为什么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有的单位认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更多的经济补偿。
答:误区之
一,从法律规定来看,经济补偿跟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关,跟劳动合同期限无关。

2、有的单位认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难。
答:误区之
二,从法律的规定来看,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和解除固定期限合同,它所适用的条款都是一样的。

3、单位为什么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掌握终止时间,单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比如:张
三,工作表现平平,单位不想要张
三,但想解除又找不到什么理由,那么,单位最多只要忍到合同到期这一天,就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没办法掌握终止时间。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能否有终止的主动权?
答:实务中有两种处理模式:
绝大多数地区(北京、广东等)的司法口径认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那么当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没有终止的主动权。
上海地区的司法口径认为:前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因为缺乏双方共同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使劳动者提出要求,也因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导致无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也就是说,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时,单位有终止的主动权。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也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最极端的情况,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也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单位提供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愿意签字的,在司法实务中,我们也要保护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效力。因为,劳动者的签字,就意味着劳动者愿意跟单位签订这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劳动者用实际行动改变了其原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所以,这种情况下,单位也不用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当然,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字的,单位就必须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需要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五、如何评价单位的担心?
答:说实话,单位的担心都是杞人忧天,就算员工跟单位续签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第三份合同到期的时候,员工还是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时,员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还是必须要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员工不愿意终止的,即使签订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到期终止的主动权。
用妖王大人的话来评价这种做法就是,如果吃鱼可以补脑的话,我觉得他至少要吃一对鲸鱼。
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后,单位不想要这个员工,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答:有三个思路。
思路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N。
如果员工不愿意协商的。
思路
二:大多数情况下,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都是成立一个项目公司来运营的,所以,1年之后,卖楼完了,单位可以选择提前解散这个项目公司,此时,劳动合同终止,单位合法地不要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是N。
如果不是项目公司,或者项目公司对于公司来说,还有用处,不能提前解散的。
思路
三:1年之后,因为楼卖完了,这个岗位撤销了,符合情势变更的情形,只要单位跟员工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比如:新岗位谈不拢、新岗位的工资谈不拢等等),单位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地不要这个员工,经济补偿金是N,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加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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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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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非法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到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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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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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在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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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1、劳动者已经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了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详见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而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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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什么
[律师回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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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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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一个刚刚就职的职场新人 马上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想问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如果不想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笔者认为,以上是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除权。只要符合《劳动法》第25条、26条、27条、31条和32条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这一限制,早在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
我在一家石油公司上班,2019年时已经工作了8年了,今年在续签合同时,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最近我在单位的考试中不合格,单位要辞退我,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考试辞退赔偿多少钱啊、
[律师回复]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单位与个人签订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虽然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用人单位与个人都可依法解除合同。.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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