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之日起10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10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二、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很多人将“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二倍”,事实上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经发放的工资部分应该扣除。一般来说在要求另一倍,具体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来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中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如何定义劳动合同
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法律特点,就可以认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这里,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间,公司经常讲一些单纯约定工资的一些备忘录或者证明,还有一些入职的邀请函,确认函等经过一定处理后当作劳动合同来处理,以规避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另外还有一些所谓”空白合同”,” 黑白合同”,”单方合同”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保密协议,竟业禁止协议,毕业生的三方协议等一般是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的。
员工只要在单位工作一天,就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付出劳动获得回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法律也因此规定,若单位拒不支付员工报酬情形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可移交法院执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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