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未住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长期未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在法律上并未统一,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括垃圾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以及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行费等。从前述物业管理费用的构成可以看出,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而没有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业主的房屋没有进行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以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开展。因此,物业服务的根本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
二、物业费不交有滞纳金吗
1、物业合同(前期)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业主买房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包括物业管理合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对原合同进行修订续订等。
2、物业所受的滞纳金和所谓“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基于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后者则是行政处罚措施;前为平等主体间的自己责任后为行政管理。
目前我国未专门规定此问题,那就应该使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是需要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小区认定的物业费用是不同的,当事人应当与物业管理人员协商认定物业费用,如果对相关费用的收取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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